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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2 09:22 来源: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阅读: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

《2020年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工作要点》已经厅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5月8日

2020年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推进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核心,健全自然资源法规制度体系,规范自然资源管理权力运行和监督,深化“放管服”改革,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1.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组织开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活动,准确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把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党委、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2.出台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工作的意见。推进完善自然资源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为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

3.推动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制定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政策措施分工方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地生效。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将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政策法规处、人事处)

4.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联合举办法治政府建设(自然资源新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推动自然资源严格管理和规范利用。建立和完善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和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举办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政策法规培训班、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厅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

二、加快推进重点立法,健全自然资源法规制度体系

5.统筹推进各项立法工作。制定厅2020年立法计划实施方案,完成《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改)的调研论证和草案起草工作,争取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项目;完成《安徽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废止)立法任务。研究谋划2021年《安徽省测绘条例》《安徽省土地监察条例》(修改)等立法工作。(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耕地保护监督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执法处)

6.加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坚守法治底线,坚持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做好自然资源领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强化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构建依法行政的自然资源治理体系

7.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制度,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我省实施方案要求,对尚未完成或短板缺项事项,制定推进工作方案,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

8.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要求,争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示范单位,以创建促宣传教育,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头的积极作用,整体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责任单位:厅综合处、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

9.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执法工作保障,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体制机制建设,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促进自然资源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政策法规处、执法处、相关处室)

四、不断规范自然资源管理权力运行和监督,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10.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重大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修订完善全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研究制定《安徽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技术指南》,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社会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办公室、执法处、相关处室)

11.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提高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政策法规处)

12.强化法治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认真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

五、深化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3.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提升“四送一服”精准度。(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办公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相关处室)

1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实施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动,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能,整体提升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水平。(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综合处、政策法规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相关处室)

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营造良好自然资源法治环境

15.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重点围绕依法全面履行好“两统一”职责,不断更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相关处室)

16.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精细化。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新《土地管理法》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对有关政策规定的理解和支持。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建立普法案例库,编制典型案例汇编。开展“七五”普法总结,研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责任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