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招商引资 > 产业政策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03-09 10:45 来源: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 【字体: 阅读:

皖政办〔2012〕5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化工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保障化工产业安全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有效防范环境等风险,规范和引导全省化工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规划引导

按照统筹发展、集聚发展、绿色发展、提升发展的要求,制定《安徽新型化工基地发展纲要》,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和发展布局。省级发展纲要中明确的基地和专业化工园,所在市、县(含市、区,下同)政府要根据纲要精神,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安全生产状况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制定化工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实施。要强化规划约束力和执行力,确保规划顺利实施。拟列入专项规划的重大项目,要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列入规划;未列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

二、促进产业布局调整

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在省政府确定的基地和专业化工园布局。其中,基础原料项目原则上只在基地布局。专业化工园要立足现有基础,延伸产业链条,坚持错位发展。已有化工产业的县要明确化工集中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控制化工集中区数量。基地、专业化工园和集中区(以下简称“园区”)要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水源保护地等敏感目标,保持足够的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引导现有化工企业搬迁至园区,重点推动不符合城市规划、存在安全和环保隐患的企业实施搬迁。严格控制非园区化工企业扩大产能。开展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化工企业,坚决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

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联合布局,推进化工与冶金、建材等重点耗能产业之间循环组合,实现园区内部企业联动发展,促进资源、能源的梯级利用和循环使用。新建项目鼓励采用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严禁使用各类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动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提升产品质量、环保、安全及信息化、自动化控制水平。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产学研合作,全力开展化工领域基础性、关键共性技术及节能环保、安全生产技术攻关。

四、优化要素资源配置

严格审核化工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或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批准用地。严禁各地以其他项目为名为违规化工项目办理用地手续。进一步规范煤炭及其他化工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管理,严禁越权审批和以招商引资为由越权将资源配置给违规化工项目。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化工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暂停污染减排任务未完成地区新增主要污染物化工项目审批。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化工项目的信贷审核。统筹要素资源,向省政府确定的基地及专业化工园重大项目倾斜。

五、强化项目审批管理

严格执行规划环评,未进行环评的规划所包含的化工项目,其环评文件不予受理。化工项目环评文件由市级以上环保部门负责审批。其中,以铅为主要原料的建设项目,焦炭、电石及含重金属的危险废物处置、化工废液(渣)等危险废物利用项目的环评文件,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除国家及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外,其余化工项目备案权限上收至市级。严格敏感行业项目审查,未取得环评、安评和能评审批文件的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涉铅等重金属化学品及煤化工建设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化工重大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前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符合规定的化工重大项目设立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限时办结”,提高审批效率。

六、严格建设过程监管

遵循一体化、基地化、集约化、现代化、精深化的原则,高起点建设化工产业基地。按照规划先行、控制容量、统筹协调的原则,组织建设专业化工园和化工集中区。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确保安全、环保和节能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并按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未按安评、环评、能评文件批准内容和要求建设的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核发生产许可。加强企业试生产期间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规范执行操作流程,实现装置安全稳定运行。

七、加强生产运行监测

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强化对园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风险单位的监控。制定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监测方案,建立全覆盖的监控系统。加强企业特征污染物监管,严厉打击擅自停运治污设施、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各地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园区和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注重园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构建园区和企业环境污染事故防范与应急平台及动态监控体系。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支持媒体对重大隐患、违法排污典型事例予以曝光。

八、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充分发挥省新型化工基地建设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促进化工产业健康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把好安全、环保、城乡规划、土地、节能、信贷、产业政策和项目审批关。各市、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违反规定、工作严重失职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问责,严肃处理。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