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建筑业“双招双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淮南市建筑业“双招双引”若干政策》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南市建筑业“双招双引”若干政策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70 号),以及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出台的《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建市〔2021〕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政策如下。
一、鼓励引进优质企业。鼓励央企和外地优质建筑业企业在我市设立独立核算法人公司(或企业总部)。对新引进综合(特级)资质或年产值超过50亿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甲级(一级)资质或年产值超过20亿元的总承包施工企业,具有乙级(二级)资质或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总承包施工企业,按照企业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的70%、60%、50%,分别给予综合贡献奖励,连续奖补5年。新引进企业的经营期限不低于5年,具体由县区(园区)在招商引资合同中约定。
二、支持市域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本市建筑业企业加大投资,做大做强,提升资质。对市域内建筑业企业乙级(二级)升为甲级(一级)资质,甲级(一级)升为综合(特级)资质的,以企业2021年度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为基数,其当年新增部分,分别给予50%、70%的综合贡献奖励,连续奖补5年。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类企业(实缴资本1000万元以上)参照执行。
三、办公用房租赁补贴。外地优质建筑业企业在淮注册公司,需入驻园区、企业孵化器以及租用政府投资建设的物业办公的,比照工业企业房屋租赁标准给予租赁费用奖补。
四、鼓励引进高端人才。鼓励我市建筑业企业(包括建筑、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类公司)引进具备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引进人才享受我市招才引智相关政策。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市域内建筑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并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发放、保函业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对重点骨干企业在信贷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鼓励在我市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为建筑业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支持组建建筑业专项投资基金,在项目存续期内,按照其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的50%,给予基金管理公司综合贡献奖励,连续奖补5年。
六、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淮南市建筑业协会及其会员企业积极对外合作,招商引资,引进产业链企业进入园区发展,并享受县区(园区)招商引资政策。畅通政府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的协调沟通机制,鼓励我市建筑业企业参加本市行业协会,支持行业协会通过组织行业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会展招商、外出考察等方式,帮助会员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拓展市场,提升管理水平。
本政策涉及的综合贡献奖补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奖励”的原则,由企业受益地县区(园区)财政部门负责兑付。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 日。由市招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