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入驻条件和流程
一、入驻条件
1.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达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50万元/年。
(1)总投资超过5亿元化工类项目,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满足其一即可,但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达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年。
(2)总投资低于5亿元,但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掌握"卡脖子"技术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但项目达产后5年内项目公司对淮南市实际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需高于项目土地成本和建设必要成本{即80万元/亩(45万/亩基础成本及35万/亩土地报批成本)*项目用地亩数}。
(3)总投资低于5亿元且项目不属于高精尖产品,但亩均投资强度超过500万/亩、亩均税收超过50万/年。
2.项目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需通过煤化工园区专家组审查,符合园区基本要求。
3.化工类项目容积率不低于0.6,其他项目容积率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省市相关规定。
二、入驻流程
1.企业提出入驻申请并提供项目建议书;
2.园区管委会对项目进行初审;
3.专家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评审;
4.经评审同意入驻的项目,报市政府研究批准。
园区管委会聘请有关专家和市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入驻园区项目进行可行性评审。
联系人:李 成 联系电话:0554-6600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