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碳四装置优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特委托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碳四装置优化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新建一套8万吨/年OCC装置,主要包括预处理单元、催化裂解反应/再生单元、压缩单元、预分离单元和本装置所需要的配电室及仪表机柜间,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依托厂内现有设施。同时将1#OCC装置进行二代催化剂技术改造(主要设备不进行改造,仅改变操作参数,工艺流程不变)。
二、建设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煤化工大道经六路
联系电话:0554-4328339
联系人:潘工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燕房路22号
联系电话:13001961127
联系人:朱工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iI_E3UiJReNWiEW2ebYig
提取码:c1au
纸质版报告书:纸质版报告书放置于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五、公众参与意见表
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HmvzSWMJMbskAtF3RpYbg
提取码:xunt
六、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之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