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普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立方陶粒纳米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需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安徽博普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15000立方陶粒纳米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生态大道;
建设类型:扩建;
建设内容概况:将原丙类仓库改建为丙类车间,原五金机修间(丁类车间二)变更使用功能为丁类仓库;新建一座丙类仓库,一座五金机修间和配套酸碱罐区;扩建原陶粒吸附剂(HPL800、HPL900)生产设备;新增杂化吸附剂(HP4000、HP4500)生产设备。该项目于2026年1月21日经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601-340464-04-01-437916。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安徽博普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生态大道
联系人:秦经理
联系电话:1771263829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
编制单位名称:安徽鑫辉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3866147317
电子邮箱:1025157387@qq.com
单位地址: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翡翠花园四期综合楼商务办公1902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下载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博普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