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聚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煤化工园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于安徽聚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煤化工园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煤化工园区综合能源站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徽聚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4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址于安徽淮南市潘集区煤化工大道北侧、汇能路西侧,总用地面积约6832平方米(约10.2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07.44平方米。拟建综合能源站,主要由站房、储油加油区、甲醇加注站、储气加氢区、充电区、辅助服务区等组成。
本项目已取得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煤化工园区综合能源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煤化〔2026〕13号),项目代码:2603-340464-04-05-113652,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根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等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施工范围全覆盖,同时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在场区内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再利用,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转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加以利用、合规处置,生活垃圾进行专门收集并送往附近垃圾场。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项目汽油产生的卸油油气(大呼吸)经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储油油气(小呼吸)经油气处理装置(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4m高排气筒排放;加油油气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处理装置(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4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甲醇卸料大呼吸损失经卸料气相回收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储罐小呼吸损失经醇气处置装置(三级梯度冷凝)处理后经4m高排气筒排放;甲醇加注废气经加注气相回收系统+醇气处理装置(三级梯度冷凝)处理后经4m高排气筒排放。各类废气排放按《报告表》中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2、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站区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各类废水排放按《报告表》中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设施,设置隔声围墙、在出入口位置设置减速带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噪声排放按《报告表》中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收集、处理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废为油罐废油渣、清洗废液、含油污泥、废吸油毡、加油机废滤芯、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项目配套1间2.5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合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对危废暂存间、储罐区、卸油区、加油区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6、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严格落实相关环境风险的防治措施。
联系方式:0554-6600697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平圩镇煤化工大道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二楼生态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