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精甲醇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于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精甲醇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10万吨/年精甲醇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8月31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址于安徽淮南市潘集区煤化工大道经六路中安联合现有厂区内,在原甲醇精馏单元南侧预留地新建一套10万吨/年甲醇精制装置,相关配套设施一并进行优化改造;扩建1台机械通风消雾冷却塔,与现有冷却塔并列布置。本项目不新增产能,不新增煤炭用量。
本项目已取得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本项目已取得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备案,项目代码:2601-340464-04-02-942175,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项目精甲醇装置回流罐不凝气送蒸汽过热炉焚烧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依托现有甲醇储罐,产生的呼吸废气送现有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和处理后达标排放。全面推行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加强装置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各类废气排放按《报告表》中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2、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系统,生产废水、新建循环水塔排污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噪声排放按《报告表》中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收集、处理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废为杂醇油,送现有废碱焚烧炉焚烧处理,企业应确保废碱焚烧炉装置正常运行。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对地下管道、集水坑等池体进行重点防渗,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6、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严格落实相关环境风险的防治措施。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事故应急水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结合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点,修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防范物资,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的次生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联系方式:0554-6600697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平圩镇煤化工大道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二楼生态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