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管委会所属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性文字、机要保密、国家安全、档案管理、政务公开、会务联络、机关事务管理及外事等日常工作;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联系对接人大、政协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制定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相关政策规定。
(二)党群工作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合党委、人力资源局)。负责党建、组织、人才、机构编制、统战、群团、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负责职称评聘、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监管、劳动争议仲裁、职业技能培训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国民经济统计、核算、监测与分析;负责人员出国(境)事宜的初步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法治、信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园区与地方区、乡镇、村的联系,协调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民事调处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配合有关单位负责园区文化、卫生健康等工作。
(三)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运用财税政策促进园区建设发展的建议;负责编制财政预决算并组织执行,组织、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支;负责会计核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财税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统筹政府融资管理工作,做好企业上市挂牌、金融风险防范等工作。
(四)建设发展局。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园区规划编制、土地开发及征收监管;负责组织编制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以及建设工程审批、竣工验收备案;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园区供水、供气、集中供热等公用事业管理。 (五)经济发展局。负责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各类产业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牵头兑现产业发展等政策,争取促进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负责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和信息技术应用;负责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监测分析等工作;负责项目审批(备案)、管理和项目库建设;负责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年度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六)商务投资促进局(科技局)。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促进,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商品市场运行预测与监控;负责研究投资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制定、执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负责安商服务工作,做好签约项目开工建设前的服务和协调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履行投资协议;负责科技创新工作,制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各类创新平台建设;负责推进双创工作,并牵头组织实施。
(七)生态环境局。负责园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负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项目环境评价和环境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负责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
(八)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商贸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消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建设;依法组织指导和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承担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救灾减灾委员会等交办的日常具体工作。
(九)北区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北区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