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职责
中共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工委)为市委派出机关,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党工委、管委会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正处级行政机构,代表市委、市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的党务、政务、经济和相关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和统一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
(二)负责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党的建设、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群团、信访、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等工作。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经济发展和建设管理等规定。
(四)依法行使经授权或受委托的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职权。
(五)负责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
(六)根据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详细规划,负责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征收监管工作。
(七)负责经济管理、投资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管理对外经济合作,依法办理涉外事务。
(八)负责制定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招商引资、科技创新、产业培育发展、投融资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工作。
(十)配合属地政府,做好文化、卫生健康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公安、司法、审计、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在辖区内开展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