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所需,我公司拟开展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工作,现对液氧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
2.控制价:最高限价为550元/吨。
3.采购方式:询价,合理低价中标。
4.项目实施地点: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淮南市潘集区祁集镇张许村)
5.项目服务期限:2个月。
6.采购内容及要求:液体,含量≥99.5% (v/v),执行GB/T 3863-2008,预估量为40吨左右。
二、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价须知
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单位请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6: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交至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煤化工大道煤化工产业园管委会二楼东侧建设管理部,逾期不予接收或作无效处理,评标小组根据响应情况开标确定成交单位。如报价单位采用邮寄方式投递标书,需使用顺丰邮寄,并自行承担快递逾期送达及丢失的风险。
2.报价单位所有报价材料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密封,且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
3.报价单位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号码和公司详细地址,报价单位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价中需包含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制造、运输、装卸、税金等所有一切和本项目有关的费用。不符合本条要求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采购人按生产需求分批次通知成交人供货,以实际到货数量及成交单价进行结算。送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四、报价材料
1、报价单位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单位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和报价单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报价函须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徽聚源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煤化工大道煤化工产业园管委会二楼东侧建设管理部
3.联系人:胡龙龙 联系电话:17855477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