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旭路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植物专用营养液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安徽旭路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对“植物专用营养液研发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写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单位后应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植物专用营养液研发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旭路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内(煤化工大道北侧、纬四路南侧、规划一路东侧)中试基地5号楼(二楼)
项目建设内容:安徽旭路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植物专用营养液研发项目”。该项目租赁中试基地5号楼(二楼),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主要产品方案为:年产4000吨植物专用营养液。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旭路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总
联系电话:0554-5301899
地址: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中试基地5号楼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F5栋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5330153
电子邮箱:119176728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旭路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日